一、学生名单统计
请各系认真做好本系学生经重考后的必修课不及格科目及未取得的学分统计工作,并填报2017-2018-2学期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包括进修生)和2017-2018学年延长学制学生名单(具体见附件),在延长学制学生名单中若达到退学条件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应退学”,相关表格请于9月21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教务处张琰。
二、名单发布
教务处将各系报送的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延长学制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学院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相关处理工作
(一)各学生所在系根据公布的学业警示学生名单向相关学生提出戒勉警示,同时向学生家长发出“警示通知书”,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备案。
(二)涉及延长学制或退学者,由各学生所在系通知相关学生做好延长学制或退学手续的办理工作。对于延长学制的学生,按降级后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重新学习相应课程。如原专业相应年级未招生,则转入相近专业。
学籍管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于受到学业警示、延长学制处理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加强检查与督促,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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